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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德建设

关于开展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第四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5-05-20      浏览: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,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激励师德师风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根据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》(东昌院党发〔202219号)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“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第四届师德标兵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名额

评选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第届师德标兵3名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来我工作满5年以上,从事教育、教学、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、事迹突出的在岗教职工。评选对象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,曾获得师德标兵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与评选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1.爱国敬业,遵纪守法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热爱袓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模范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,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。

2.德立身,以德育德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,恪守学术规范,坚持学术诚信;带头践行社会公德、树立家庭美德,坚持言行雅正,秉持公平诚信。坚决抵制错误思想、不良风气,反对学术不端,无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。

3.以德立学,以德施教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,严谨治学,从严执教。积极承担并完成院、系安排的教学任务,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式、方法,更新知识结构,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,指导带动其他教师共同学习提高。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,注重全方位育人,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而行。

4.关爱学生,潜心育人。关心爱护学生,尊重学生个性,严慈相济,理解学生情感,建立正确、平等、和谐的师生关系。把育人贯穿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,将科学研究、传授知识、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相结合,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以实际行动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

5.无私奉献,服务社会。积极奉献社会,履行社会责任,参与公益活动,传播优秀文化。能模范处理好学校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,维护集体荣誉。有优秀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,追求学校、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。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,能充分展现新时代高校教师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。

6.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,且至少有1次优秀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单位推荐。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根据个人条件积极申报,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,并将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3天,无异议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

2.评选。学校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,评选确定师德标兵建议人选。

3.考察公示。对建议人选进行考察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,在全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。

4.发文表彰。对获得“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师德标兵”称号的人选发文表彰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小组,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评选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进行。

2.严格评选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申报,认真审核申报材料,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。要坚持实事求是、优中选优的原则,真正把师德高尚、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。

3.注重宣传引导。各单位要以本次评选活动契机,组织教师认真学习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文件精神,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学习职业规范、弘扬高尚师德、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,同时要广泛宣传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营造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
4.及时报送相关材料。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填写《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师德标兵申报表》(一式两份,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格式),并附单位推荐事迹材料一份,要求1500字以内真实、具体、客观加盖公章后529日前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申报表(word版)、推荐事迹材料、荣誉证书附件电子版发送至rsc@lcudcc.edu.cn

 

 

附件: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师德标兵申报表

 

 

 

党委教师工作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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