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|加入收藏

机构设置

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全校人事、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
1.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校人事、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,负责拟定学校人事管理、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应的人事、人才工作管理制度;

2.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;

3.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;

4.负责学校人员编制管理、岗位设置管理及定岗定编工作;

5.负责学校人才招聘和教职工入职、调配、退休审批等工作;

6.负责高层次人才建设工作,做好学校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的组织、推荐、实施及政策落实工作;

7.负责拟定和实施教师考核评价政策,做好学校岗位聘任、职级评定、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晋升工作;

8.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、绩效分配、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障工作;

9.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及聘用合同管理工作,做好教职工的奖惩、评优工作;

10.负责教职工入职培训、继续教育、进修培养、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;

11.负责全校人事劳动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统计、报送和管理工作。

12.负责学校人事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等工作。

13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